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可关注学校通知。)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可关注学校通知。)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900元、3700元和25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可关注学校通知。)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LPR-0.7%)。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6—10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9—10月。(我校暂未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可关注学校通知)。
6.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业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我校暂无此项)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9.筑梦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10—11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可关注学校通知)。
10.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具体流程可关注学校通知)。
1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见《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内资助政策简介》和我校相关工作通知,或者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见后文)。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这张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低保、特困供养等家庭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如需电话咨询,可通过“四川学生资助”公众号下方“为您服务”中查询各单位学生资助中心热线电话。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想要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scxszz.cn/)。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18161050906、0816-6355450(资助政策咨询)
18048187925(国家助学贷款咨询)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9-11点,下午15-17点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内资助政策简介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分年级和本专科层次并以专业大类为单位,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别以4%、10%、15%比例择优确定获奖人数及等级。奖励标准为:甲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乙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丙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
2.学业进步奖
学业进步奖用于奖励学习及各方面综合表现有明显进步的学生,激励学生再接再厉、持续进步。按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3.优秀大学生
优秀大学生用于奖励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按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单项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择优推选,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元。

5.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5000元。
6.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是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生活期间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正常学习,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以帮助学生积极面对困难、顺利渡过难关。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2000元。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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